全面禁止不能燃放
明确禁放范围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和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